冠词错误:为什么 A、An 和 The 如此难以用对
冠词选择是流利的第二语言写作者最后掌握的内容之一,因为英语要求在许多语言让名词自行表达的地方使用限定词。这里给出决策路径:可数与不可数,首次提及与后续提及,泛指,以及不遵循任何规则的固定情况。
方法部分写道: "Study was conducted using survey distributed to sample of graduate students." 每个名词都正确,每个动词都与其主语一致。句子缺少的是三个小词: a, a 和 the。知道何时使用 a, an 和 the,是流利的第二语言写作者最后掌握的事情之一,因为英语要求在大多数世界语言让名词自行表达的地方,语法上必须有一个限定词。
俄语、普通话、日语、韩语、波兰语和印地语都完全没有冠词系统: 其中任何一种语言都不存在相当于 a, an 或 the 的形式。第一语言通过语序、语境或完全不同的语法机制来标记确定性的写作者,在冠词缺失或放错位置时,并不是粗心。他们是在把一种从未需要冠词的系统,应用到一种几乎在名词出现的任何地方都要求冠词的语言上。
冠词失误的重要性,不只是因为会被导师用红笔划出来。它们也是研究 AI 检测器为何会误读流利的非母语学术写作时出现的表层特征之一: 可预测的词汇和简化的句法结构都会被读作低 perplexity, 这正是检测器被设计用来标记为机器生成的统计特征。TextPulse 的 guide to whether AI detectors are accurate 详细说明了这一机制。
本页只讨论语法本身: 选择路径、真实的学术句子,而不是教科书式句子,以及少数完全不遵循任何规则的固定情形。
可数还是不可数: 第一个分叉
在能够选择 a, an 或 the 之前,写作者必须先解决一个前置问题: 这个名词在这里的具体意义上,是可数还是不可数? 可数名词可以逐个计数,并且有单数或复数形式: a student, two students. 不可数名词表示一种物质或一个类别,英语不会把它们分成一个个单位: research, evidence, equipment, funding, knowledge. 不可数名词在任何语境下都绝不使用 a 或 an, 没有例外。
母语中将相应概念视为可数的作者,往往会把这种模式直接转移到英语中,这就是为什么像 "an evidence," "a feedback" 和 "an equipment" 这样的说法会在早期草稿中如此频繁地出现。几种主要世界语言允许在这些确切名词的直译上使用复数或不定冠词,因此这种模式在作者的母语中出现时就已经是合乎语法的。英语句子里看起来像是粗心大意的地方,实际上是另一套语法在显现,而在这些名词上,英语恰好是那个不寻常的语言。
同样的转移也会出现在完整句子中,而不只是单个词语中。"The paper conducted a research on classroom engagement" 把 research 当作可以逐一计数的东西来处理。两种修改都可行, 一种是去掉冠词,让 research 保持不可数, "the paper conducted research on classroom engagement," 另一种是换成一个意思大致相同的可数名词, "the paper conducted a study of classroom engagement."
首次提及用 'A',再次提及用 'The'
一旦某个名词被确认是可数的,下一步就要判断读者是否已经知道所指的是哪一个。某个特定的单数可数名词第一次进入一段文字时,如果还没有任何内容把它限定下来,就用 a 或 an: a control group。此后每次提及,只要读者已经确切知道是哪一个,就用 the: the control group completed the same battery of tasks two weeks later.
特指性并不只来自先前提及,这正是大多数语法参考书略过的部分。名词后面的短语可以在它第一次出现的同一句中把范围缩小到某个特定事物,而这就足以要求使用 the。"An effect was observed" 确实是不特指的: 具体是哪一种 effect 仍然未知。"The effect of sleep deprivation on memory consolidation" 从第一个词开始就是特指的,因为 "of sleep deprivation on memory consolidation" 只留下一个可能的 effect 可供理解。
这一种模式,即普通名词加上用于界定它的 of 短语,构成了学术名词短语的大部分领域, 即 X 与 Y 之间的关系, X 在 Y 中的作用, X 对 Y 的影响。"Effect of sleep deprivation on memory consolidation remains unclear" 缺少 the,因为作者没有注意到,后面的短语已经完成了先前提及本应承担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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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指:当连 "The" 也消失时
有时,名词指代的是整个类别的事物,而不只是某一个具体事物。泛指也会对上面的规则产生特殊影响。如果你把可数名词复数形式作泛指使用, 也就是不指代任何特定群体, 那么根本不用冠词: Students often underestimate how long data cleaning takes. 如果你把不可数名词作泛指使用, 也就是不指代任何特定数量, 也同样不用冠词: Research on this topic remains sparse.
单个可数名词还能做的另一件事,是指代整个类别。这里,冠词会重新出现, 方式有这两种: A control group allows researchers to isolate a treatment effect. 这里使用 a 来表示该类别中的任何一个代表性成员。The electron microscope transformed cell biology. 这里使用 the 来暗示这一发明作为一个类别,而不是实验室里放着的某一台实体仪器。第二种模式更正式,最常见于发明、仪器和物种。
"Qualitative method is useful when sample size is small" 把两种模式混在一起,却没有明确采用其中任何一种。两种修改都可行,而且都比原句更自然: "qualitative methods are useful when sample sizes are small," 全文都用复数和泛指, 或者 "a qualitative method is useful when the sample size is small," 前半部分用单数和泛指,然后在 "the sample size" 回指到一个已经建立的大小之后,转为特指。
决策路径:何时使用 A, An 和 The
上述三个决定都不是孤立发生的。熟练的写作者会在每个名词短语上依次完成这三步,通常不到一秒,而且自己并不会察觉。下表将这一序列明确化,基本按照它实际发生的顺序排列。
| 针对该名词短语提出这个问题 | 如果是 | 如果否 |
|---|---|---|
| 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否不可数,例如 research, evidence 或 funding? | 绝不用 a 或 an。只有在后面的短语使其具体化时才使用 the。 | 进入下一个问题。 |
| 它是否为复数,并且是泛指用法,指整个类别而不是已知项目? | 完全不用冠词。 | 进入下一个问题。 |
| 名词后面的短语是否将其限定为某个特定事物,例如 "of" 短语或类似结构? | 使用 the,即使是首次提及也如此。 | 进入下一个问题。 |
| 这个确切的名词是否已经在前文中出现过? | 使用 the。 | 进入下一个问题。 |
| 这是否是一个可数单数名词的首次提及,前面没有限定短语,也没有先前提及? | 使用 a 或 an,由后续发音决定。 | 这很可能属于下面列出的固定情况之一。应查看清单,而不是自行推理。 |
不遵循任何规则的固定情况
有些学术短语遵循这一惯例,而不遵循上述四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例如,有一组最小对立形式,依据冠词不同可以表示两种不同含义。Several participants withdrew 表示有几位退出了, the number of participants was forty 表示总人数。它不能用任何与可数性、首次提及顺序或泛指性有关的因素来解释, 它必须作为固定模式记忆。没有任何关于可数性、首次提及顺序或泛指性的内容能够解释这种差异, 它必须作为固定模式学习。
- at present, in practice, in theory, by definition: 零冠词,作为一个整体记忆,而不是从规则推导出来的
- the majority of the sample, but a majority vote: 同一个词,相反的冠词,不同的含义
- the following results, the same limitations, the latter group: 在这些词前,the 是固定的,不受前文提及历史影响
- the United States, the Netherlands, the Philippines, the European Union: 之所以出现 the,是因为名称在形式上是复数,或者包含 states, kingdom 或 union 这类普通名词
- th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but Edinburgh University: 在 of 结构中会出现 the,一旦专有名词置于前面就会消失
最后一种模式是可以检验的,而不是逐个案例记忆的。一个普通名词后接 "of" 和一个专有名词,几乎总是要用 the: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the Bank of England, the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相同的机构如果反过来命名,专有名词在前,通常就不用 the: Oxford University, Harvard Medical School。
另一种情况更像是一个仍在变化中的文体选择,而不是已经确定的规则: 有些文体指南仍把 data 视为 datum 的复数,并与 are 和 these 搭配, 但如今大多数日常科学写作把它视为单数集合名词,并与 is 和 this 搭配。查阅目标期刊的文体指南,比任何一般规则都更快地能把这一点确定下来。
在它能够用于实际草稿之前,这些内容都不需要作为一份单独的清单去记忆。要具体内化这些固定用法,最快的方法是注意它们在稿件所投期刊中的实际用法,因为学科和出版机构的惯例差异,比任何一般规则所承认的都更大。一个免费冠词检查器会直接针对完整草稿标出遗漏或误置的 a, an 或 the,并为每一处修正附上理由,而不只是单独给出更正。
英文学术写作中如何显得自然有单独页面,如果你被指控在论文中使用 AI,该怎么办也有单独页面。
这种底层模式值得延伸到这份文档之外,也值得延伸到这条规则之外。第一语言在确定性处理上不同的作者,并不是在犯与分心的母语作者同一种错误,而把两者一视同仁的修正会浪费这一时机。TextPulse 的 面向 ESL 学术写作者的 AI humanizer 处理的是遵循同一逻辑的更完整的措辞模式集合,而冠词只是其中最显眼的一种。
常见问题
选择取决于发音,而不是拼写:在以元音音素开头的词前用 "an",在以辅音音素开头的词前用 "a"。因此是 "an hour"(h 不发音)和 "a university"(u 的发音像 "yoo",是辅音音素),尽管 "university" 以元音字母开头。要看词实际以什么声音开头,而不是看字母。
PhD in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with years spent building NLP applications end to end. Moe works on text analysis: lexical and syntactic structure, and what separates machine-generated prose from human prose statistically. He has been experimenting with 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 since the early days of NLTK, spaCy and WordNet, and still writes most of his tooling in Python.